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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8        点击数: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委的相关要求,现开展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

1.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

2.山东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3.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4.山东大学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5.山东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

6.山东大学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7.山东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8.山东大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9.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10.山东大学劳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比说明

1.本次五四评比表彰的范围包括我院青年学生、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我院青年团员、学生团干部(国创、人文支部可参评优秀团员)。

2.优秀团员根据各团支部团员人数、现实表现、青年大学习参与情况分配名额,由各支部进行评选。

3.优秀团干部、各类先进个人根据学校具体名额分配情况,由个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研究院团委统一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

4.上述各类表彰不可兼得,每人限1项。

三、申报条件及名额

1、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3人)

从研究院团委委员、各团支部书记中评选产生,具体要求如下:

——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能力上强。学习成绩优秀,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发挥团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围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行政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各项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切实组织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效果明显。

——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山东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从具有团籍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中评选,具体名额及要求如下:

支部

22

21

23

22

21

23

22

21

人文

国创

名额

3

4

2

3

2

2

2

1

1

1

——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校荣校,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讲政治。积极要求进步,带头坚定信念,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主题教育活动、服务济南社区行动、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争先锋。具有强烈的组织意识,按照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成为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并带动周围青年共同成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模范带头作用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守纪律。认真履行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严格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3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研究生共1人)

——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带头刻苦学习。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过硬本领,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综合素质。

——积极参与本级团组织的组织建设工作,在带领本级团组织和团员开展团的组织建设中起到了较强的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引领团员青年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竭诚服务青年,是勤奋学习的表率、弘扬正气的表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青年,深受团员青年信赖。

4、山东大学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2人,研究生1人)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宣传工作,文字写作能力较强,善于使用网络手段、新媒体技术创新开展共青团工作,能保质保量完成校内宣传工作任务,及时有效反馈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向校内外媒体投稿。本年度在校级及校外省级以上媒体发稿10篇以上或在校级网站、微博、微信等官方媒体平台上编发文章50篇以上(微博内容必须原创,只转发不评论不计;微信内容一期计为一篇)者优先推荐。

——上进心强,创新度高,积极参与校团委组织的青年媒体菁英班等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实践经验丰富,在学校重大工作要求、团的新闻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

5山东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本科生2人,研究生1人)

——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积极投身科研实践和创业实践、能取得较好的创新创业成果。

6山东大学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本科生2人,研究生1人)

——热心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团支部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比赛、竞赛,表现突出或成绩优异者优先推荐。

——参加过1次以上学校大型文艺演出或2次以上院级重要文艺演出者优先推荐。

——在校级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优先推荐。

——在学校和学院艺术团或在学生会、研究生会文艺部、体育部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推荐。

7山东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2人,研究生1人)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和无私奉献精神,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宗旨,热心帮助他人,积极投身基层服务,弘扬劳动精神,在细节中彰显志愿服务高尚情操。

——完成山东大学素质拓展培养综合管理系统志愿者注册,2023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40小时。

——长期坚持志愿服务并具有典型事迹,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社区行动”“星愿行动和谐校园建设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建言献策,并在完善志愿服务制度体系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获得校级以上志愿服务表彰者或在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获校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8山东大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2人,研究生1人)

——在校、院、团支部和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为同学服务。

——积极参与组织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特别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校园文艺体育活动、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中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

9、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本科生、研究生共1人)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具有较强的活动能力与带动作用,在社团中能够充分发挥爱好与兴趣,表现突出的社团成员。

——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能力和开拓精神,为社团发展和活动组织做出积极贡献的社团干部。

10山东大学劳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研究生共4人)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和奉献精神,积极投身劳动实践,积极弘扬劳动精神,在劳动实践中彰显高尚情操。

——依托志愿服务等形式积极参与校内外劳动实践,2023年度参加劳动实践时长(山东大学拓展培养综合管理系统劳动教育实践时长和志愿服务时长合并计算)不低于40小时。

——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中获得优秀

——积极参与劳动教育依托的实践场所的运营管理和更新拓展工作。

——长期坚持志愿服务并具有典型事迹,积极参与服务社区行动”“星愿行动和谐校园建设计划、学生支教团联盟、大学生西部计划、确山扶贫项目等项目,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志愿服务表彰者或在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获校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积极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及服务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希望小屋”“青鸟计划等长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成效良好,获得省级以上社会实践表彰者优先。

四、评选方式

1、山东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以团支部为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推荐人选,候选人需填写《山东大学优秀(十佳)共青团员申报表》进行报名,团支书收齐统一公示报名材料,由支部内同学投票选举产生。此项工作各支部需于47日完成,并将班内推选名单上报研究院团委。

2、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

参选人需填写《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于44日前发送至邮箱qyyxsgz@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优秀团干部,研究院团委统一进行评选。

3、各类先进个人

参选人填写各类先进个人申报表,于44日前发送至邮箱qyyxsgz@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XX先进个人,研究院团委统一进行评选。

五、申报要求

坚持严实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各团支及个人在评选过程工作中要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报: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所修课程存在不及格且补修未通过的;

6)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2023年度山东大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相关材料


共青团山东大学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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