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山东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链接https://www.yz.sdu.edu.cn/info/1035/5756.htm)的要求,特制定研究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方式。
二、报考条件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山东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的基本条件,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考团队及专业
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和团队应是《山东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我院招生专业、招生团队,详细指标分配情况请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
(一)申请硕博连读报名方式
请参看学校通知——《关于进行2022级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转博资格考试的通知》(https://www.grad.sdu.edu.cn/content3.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35&wbnewsid=20107)。
有意愿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将报名材料(登记表一式三份、申请表一式一份、或有跨学科院系申请表)于12月26日16:00前由班长收齐交至华岗苑东楼330办公室。申请表、登记表的个人信息、导师签字部分事先准备好,政治思想表现部分请找辅导员签署,专家推荐意见部分,请联系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生导师填写。
申请转博资格的研究生暂不通过招生系统报名,待转博资格审核确认后,由招办统一安排集中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报名后请根据后期通知及时加入相应微信群。
拟报考其他学院硕博连读的同学,报名资料请提交至拟报考学院。
(二)申请-考核制报名方式
有意愿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12月26日16:00前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yanzhao.sdu.edu.cn),选择“2024年博士招生”,首次报名须注册。详细流程参照:山东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章程。考生要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缴费结果等。报名费一经确认支付,将无法退还。报名后及时加入QQ群:572714475(入群口令:报名号+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有任何疑问可在QQ群中交流)。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pdf版本)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考生签字处需本人手签。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SCI论文需要检索证明,检索至分区、是否通讯作者)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请使用报名系统内的专家推荐书功能进行网上签署)。
8.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党委公章。
考生简况表、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考生先留存,如需上交,另行通知。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考核内容
(一)硕博连读
考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和综合水平考核两个方面,其中综合水平考核包括英语水平、基础理论知识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考核制
学院将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所有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申请-考核制考生,将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材料审核成绩(百分制),审核成绩于12月下旬至1月上旬在研究院官网公示,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国语、第三门考试科目,以及综合素质考核。
六、考核方式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暂定线下考核的方式,预计于1月上旬进行。详细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如招生单位有新增计划,重新组织考生报名考核。
七、体检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自行联系当地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邮寄到研究院,也可在研究生入学后统一做入学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2-58630262
联系人:李老师
十、以上方案,若有未尽事宜或有与学校通知相违背,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
附件.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团队指标分配表格